关于开展评选和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29点击数:

各二级关工委:

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各二级关工委和委员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校关工委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在进一步巩固常态化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启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新征程。关工委只有准确把握、主动对标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和助力青年师生成长,有效发挥“五老”的作用,“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不断凝聚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力量,齐心协力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宣传二级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二级关工委平台的主体作用,激励更多的老同志支持和参与关工委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关工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校拟评选2018-2019两年,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0个(包括离退休老师)。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关工委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单位党政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健全。将关工委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积极为关工委工作搭建平台。关工委工作年初有计划,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关工委平台工作成绩突出。有老同志参与的、相对稳定的关工委工作骨干队伍,能够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这一主线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工作有特色,成绩较突出,效果好。

3、积极主动为老同志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老同志。

4、每学年与校关工委搭建工作平台,共同开展活动不少于次,活动内容、形式不限。

()先进个人条件(离退休)

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无私奉献,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热心为青年学生、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出突出成绩者。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专业思想教育。
 2
、协助党组织积极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帮助大学生就业;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督导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研究,为进一步做好关工委工作、促进校院的发展建言献策。

3、每学年参加活动不少于次。

() 先进个人条件(在职)

1、重视、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积极为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结合本学院工作,认真推进或参与关工委工作,主动为老同志开展关工委工作提供条件,并作好服务、协调工作。

2、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重视开展双向服务,在关心下一代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关爱老同志,保护老同志的工作热情,为老同志开展工作排忧解难。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关工委党委在认真总结近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向校关工委申报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

(三)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突出重点、文字简洁、图文并茂。申报材料和个人推荐材料由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审定。于20191128前将书面材料交送至孙佳明老师处。(五教11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112536267@qq.com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填写《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集体材料2000字,个人材料800字。填写见附件说明),

(四)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校关工委审查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办法

表彰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苏州科技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名义在全校通报表彰,拟定于201912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在评选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校关工委秘书处高为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805975013862008598

        文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91010


 

  • 附件【申请表.docx】已下载

Copyright © 苏州科技大学文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