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年度校优秀青年志愿者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时间:2007-12-06点击数:

关于评选2007年度校优秀青年志愿者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工作通知 加入时间:2007-12-4 18:47:54 卢长彤 点击:66

2007年,我校青年志愿者高扬“团结、互助、友爱”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校内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质量高的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表彰先进,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07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

1、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2、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服务活动具有广泛影响,成效显著;或为大型体育活动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了突出成绩。

3、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做出突出贡献。

二、参评选方法:

1、各院(系)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报送候选名单。各院(系)推荐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5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1个,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将按全校推荐总数的50%产生,优秀青年志愿者分会将按全校推荐总数的40%产生。

2、个人和集体均需准备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可附活动DV短片、照片等),连同推荐表一式两份(打印稿)于121516时30分前,报送校团委卢长彤老师或各校区青协负责人处(江枫:黄杰13584801622;天平:夏梦凡13814821545;石湖:曾广杭13584813532)。推荐表及材料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w@usts.edu.cn

附件:《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申请表》、《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请表》

校团委

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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