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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1-11-16点击数: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科研〔2014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文学院全日制在学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2.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或在评奖评优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延长学习年限者;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综合评定,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具体名额分配由学校下达。

4.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1. 学院成立5-7人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以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1118日前):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进行个人申报,填报《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

学院初审1121日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者对学校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评分细则

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由综合评价(A)、学习情况(B)和科研情况(C)三方面进行考评,学业奖学金总评分(G=A×10%+B×40%+C×50%。申请一等奖学金原则上要求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

1. 综合评价A

评委针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从事科研能力与潜能、参加学术与集体活动、关心集体与社会服务、取得的荣誉称号、上课表现等方面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在网络上散播不良、虚假等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综合评价分(A)计0分。

2.学习情况(B)

学习情况(B)=b1+b2

1)课程学习成绩(b1)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研究生本年度内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含辅修课程)的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若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则计分换算为9585756550分。若英语成绩评定为免修的,则计分换算为85分。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无成绩,则按0分计算。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范围: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分即加权平均成绩(b1=   ,其中:Ai为每门课程成绩;ai为该门课程学分。

2)境外研修(b2)

境外研修

三个月以内

2

需附有佐证材料

三个月(含)至六个月

4

六个月(含)以上

6


3. 科研情况(C)

科研情况是指研究生在探索、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研究能力以及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研究生在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编写与光盘发行、课题申报、学科竞赛、学术会议等方面的成果。科研情况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分项累加,由此累加所得总分即为科研情况总评分(记作C),其计算公式为:科研情况(C=c1+c2+c3+c4+c5

以上所有研究成果认定起止时间为入学以来至评审当年1130日(上一学年评审时已使用的材料不得重复申报),第一单位为苏州科技大学方可参与本学年度奖学金评定。

1)学术论文类(c1

①测评内容:研究生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合法公开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增刊、专刊、会议论文集等论文不在计算范围内。

②计分标准: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作者排名为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方可参与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作为证明材料,录用通知不作为评分依据。刊物级别按国家、学校和本学位点有关规定认定。计分标准按下表加分。

C刊及以上刊物

北图核心学术刊物

其他公开刊物

6

4

1


2著作编写与光盘发行类 (c2)

①测评内容:研究生公开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公开发行的光盘。

②计分标准:本学年度间公开发表。计分标准按下表加分。

字数

作者类别

10万字以上

5-10万字

1-5万字

1万字以下

光盘

合著

8

6

4

2

1

主编

8

6

4

2

2

参编

5

4

3

1

1


3)课题类(c3

①测评内容:研究生主持或参与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

②计分标准:本年度在研,项目第一单位必须为苏州科技大学,以科研管理系统中信息为准,在申报时为本专业导师组项目成员视为参加,为同学项目组成员不视为本人成果。成员以社科、自科系统为准。参与课题每人只计算一项,按高分计算。主持可累计加分。计分标准按下表加分。

课题类别

作者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校级

主持

20

10

4

2

参与

6

4

2

1


4)学科竞赛类(c4

①测评内容:研究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及获奖情况。

②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标准参照下表,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只计最高分;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标准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分。


等级

获奖结果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特等奖

60

30

20

10

一(金奖)

50

25

16

8

二(银奖)

40

20

12

5

三(铜奖)

30

15

8

3

优秀奖、鼓励奖、入围奖

20

10

5

1


5)学术会议类(c5

①测评内容:研究生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情况。

②计分标准:本年度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会议或研究生创新论坛,并在会议中作主题发言或论文被该学术会议收录。作主题发言加3分,学术论文会议收录加1分,只记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且同一内容的论文用于不同会议,只加一次分。

五、评选审议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总得分高低(G),按照校分配名额来确定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由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

对在某方面表现特别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可不受上述计分的限制,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如遇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  则

未尽事宜均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院

                                                        2021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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