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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亦婷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11-03点击数:

刘亦婷,女,2003年8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江苏无锡人,汉语F2211班学生,学号22200324126,住西区梅湾里3组团c号楼608室。

2025年11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刘亦婷的宿舍内发现有存放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文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刘亦婷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真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苏州科技大学文学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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