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作者:时间:2015-04-26点击数: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设立研究生荣誉称号。有关评选办法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

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对象

1、本校在籍、注册的研究生。

2、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在此列。

三、评选时间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一般每学年一次,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

四、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以院系为单位,一般各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课程(含选修课)加权(按学分为权数,下同)平均成绩须在80分以上,其中学位课程单科成绩75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排名。二年级研究生须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须署名第一),或有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署名前三)。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通过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课程(含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须在80分以上,其中学位课程单科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依次排名。二年级研究生须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须署名第一),或有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署名前五)。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主要指团工委委员、校研究生会部长以上、党、团支部书记、班长、社团负责人)一学年以上,能够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答辩时被评为优秀。

3、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次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六、评选办法

1、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指导和审核,各相关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和评选,研究生导师参与。

2、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的主要程序为:班级推荐;导师签署意见;院系初审;研究生部审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征求意见);学校审批发文。

3、评选中应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保证质量。

七、其他说明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原有试行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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