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周子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5-12-02点击数:

周子愉,女,2006年9月出生,汉族,共青团员,宁夏中卫人,汉师2412班学生,学号24200301206,住石湖校区2号组团C号楼211室。

2025年11月,学校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周子愉同学宿舍内发现有使用、存放违章电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带来了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讨论决定,现对周子愉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全院学生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文学院党委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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