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
为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过程控制,引导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我校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在编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等事项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教学质量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从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等四个方面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一)教学工作量主要从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指导学生课外实践创新活动、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教学态度主要从教师在主要教学环节精力的投入、对教学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教学效果主要从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本人在教学方面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主要从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等方面进行考核。
(一)针对不同事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可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但考核指标体系应保持一致。
(二)对于岗位聘任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一般由二级学院按照《苏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自行组织实施。
(三)对于教师职称晋升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实施。具体方式如下:
1、拟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应于职称评定前一年通过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并提交《苏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表》。
2、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组、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的主要成员由二级学院的相关人员组成。
3、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应有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对教师教学过程和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核小组通过组织听课、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按照《苏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考核小组形成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形成考核结论。
(一)各类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由二级学院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纳入二级学院工作考核范畴。
表一:“苏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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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学进度表、教学手册、教学小结表、试卷及评分标准等教学材料的归档、留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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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于职称评定前一年提交教务处,用于教学跟踪;
注:本表于职称评定学期提交,一式二份,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分别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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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从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建设和教研教改四个方面对被考核人员给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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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考核结论提出建议,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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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考核小组填写,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教务处和人事处分别留存。